实务问答丨IP联名产品热潮下, 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合规挑战?
王姗
2025/02/27
品牌跨界联名作为当下热门的创新商业模式之一,众多品牌通过IP联名方式持续推出创新且具吸引力的产品。而在打造IP联名产品的同时,知识产权的合规性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企业在开展联名合作过程中应当重视的知识产权合规问题,旨在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充分发挥IP联名的价值,助力消费新风尚。
聚焦联名产品的法律审查要点、授权范围的确定及使用证据的产生与收集等关键内容,我们从与威科先行、路盛战略合作伙伴罗思国际联合编撰的《知识产权前沿热点实务问答手册》的《第五章:IP联名产品的知识产权合规》中精选了以下3个热门问答与您分享。
精选实务问答
Q1
【联名产品的法律审查要点】企业在进行联名的过程中,有哪些重点注意事项?
近年来,各大品牌纷纷跨界,爆款联名产品频出不穷。跨界联名已经成为现今炙手可热的商业模式。巨大的商业利润后面也蕴含着不少法律问题。从知识产权角度,企业在进行联名合作时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注意事项呢?
1. 确定授权基础:审查合作方的权利来源,授权链条是否完整。确认权利状态是否稳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争议的瑕疵。
2. 明确授权使用的方式:在联名产品及其包装的设计制作以及产品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各方IP的使用方式。不当的使用方式可能违反法律规定或引起侵权纠纷。实践中,双方可以设置联名IP使用前的审核机制,由IP所有人审核后,方可投入实际使用。
3. 约定许可类型、商品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实践中可能出现因前述事项缺乏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而导致合作双方产生争议。
4. 新产生的知识产权(也称为“前景知识产权”)归属:一般根据双方的合作合同提前约定。可以根据合作双方对于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贡献情况,确定归属。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可以由一方所有,也可以双方共有。
5. 针对侵权商品的维权责任:针对市场上出现的联名产品的侵权产品,明确各方的维权责任。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也可以约定双方共同承担。约定要根据所处行业的特点、尽量明晰,防止侵权行为出现时的双方推诿或者互相牵制的情况。
6.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联名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时的责任承担问题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20修正)》,“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因此,联名品牌的产品若涉及侵权,联名双方都有可能成为被告,败诉时将面临连带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根据各方在联名合作中的参与程度,明确约定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分担比例,以避免双方可能就赔偿责任分配产生进一步纠纷。
7. 产品质量保证:被授权方(一般是生产方或者产品提供方)应当保证联名产品的品质,否则可能导致授权方的品牌形象受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约定。
8. 退出机制:一旦联名开始,合作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利益共同体。如果任何一方此时出现负面商誉,将会影响整个联名商品的市场表现。因此,应当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以避免骑虎难下的局面。
9. 库存商品的处置:库存商品的定义以及处置期限是需要在合作之初就予以明确的问题。实践中,因合作结束后库存商品仍然持续销售而导致合作双方产生争议的情形不在少数。
Q2
【授权范围的确定】IP被授权方如何确定被授权的权利范围,以避免潜在的商标、版权等侵权风险?
在联名合作过程中,被授权一方应当首先确定合作方是否具有充分的权利基础,即审查合作方是否是相关权利的所有人,或者经过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而有权进行跨界合作。这种审查并非是简单的核实一下商标注册证或者著作权登记证,而是需要进行细致的尽职调查。
实践中就曾出现过因授权链路不完整或者品牌归属存在争议而导致联名合作草草收场。例如在某知名手机品牌与某意大利品牌的合作中, 因为该意大利品牌所有人并非是市场上大家熟知的知名街头潮牌的真正权利人,该联名活动发布后,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质疑,因此该手机品牌不得不发布公告称需要对该合作进行重新评估,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在第一步验明品牌正身后,还需要注意审查相关商标所注册的商品范围。例如,授权一方是知名的奢侈品箱包品牌,但被授权商品是奶茶等饮品,这就需要审查该奢侈品品牌是否被核准注册在奶茶等相关商品上。超过注册核定商品范围使用商标可能带来潜在的商标侵权风险。当然,如果相关商标的注册商品范围确实不能涵盖联名产品,也并不意味着联名合作就必然不能实现。但这需要对联名产品本身所在的商品分类上进行充分的法律检索,结合联名产品对授权IP的实际使用方式等情况,综合评估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此外,对于不同的权利类型之间还可能存在权利主体不统一的情形。例如,对于一个图形类的IP,其本身可能同时成为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客体。如果二者的权利人并非同一主体,即便得到了其中一方权利人的许可,仍将可能面临来自另一主体的侵权风险。因此,在合作之初,对于权利来源以及归属,需要进行全面的审查。
Q3
【IP联名中使用证据的产生与收集】如何在品牌联名合作期间产生并收集有效的使用证据来预防未来可能的撤三风险?
在联名活动中,被授权的跨界产品可能不是联名一方的主营产品,例如,在某知名奢侈品品牌和某茶饮品牌联名中,饮料就不是奢侈品品牌方的主营产品。非主营产品联名一方的注册商标往往会面临较大的因不使用被撤销的风险。通过查看中国商标网公布的撤销复审决定可以看到,众多知名品牌在非主营、联名产品类别被提起过撤三申请,比如,知名汽车品牌在联名的服装产品上被提起撤三申请,知名手机品牌在饮料产品上被提起撤三,知名珠宝首饰品牌在食品产品上被提起撤三申请[1]。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第三方对联名一方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申请,品牌方在联名活动中应以合适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并及时留存在联名产品上的使用证据。
首先,在联名活动中,联名方应当以合适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
为避免商标被撤销,就需要证明联名方对注册商标在联名产品上进行了商标性使用。《商标法》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具体到联名活动中,商标使用的场合包括联名协议、产品和产品包装以及广告宣传等场合。
广告宣传活动中一般都会大力宣传联名双方的品牌,出现的问题较少。我们着重讨论在协议以及联名产品上的使用。在联名双方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或者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许可条款中,建议将联名方在联名产品上的注册商标包括在内,表明联名方有在联名产品上授权、使用注册商标的意图。
在联名产品和产品包装上,一般会将主营产品联名方的商标放在醒目位置。需要注意的是,非主营产品联名方的商标也需要以较为显著的方式标示于产品上,以凸显商标性使用。并且,避免以商号方式、描述性方式使用商标。在某知名酒店品牌和啤酒品牌的联名活动中,酒店品牌方的注册商标在啤酒产品上以非显著性方式标识,使用时以酒店集团的商号方式使用,并且酒店品牌方的注册商标未被包含在双方的商标许可协议中。基于以上原因,在撤三程序中二审法院认定,酒店品牌方的使用方式并非商标性使用,从而将酒店品牌方的注册商标撤销。[2]此案例给我们以警醒,在品牌联名中,以商标性方式使用联名方的品牌对于抵御将来可能的撤三申请是至关重要的。在某知名汽车品牌和服装品牌的联名运动鞋上,可以看到,服装品牌的商标标示于鞋的正面,汽车品牌方的商标则标示于鞋的侧面和后面,双方商标共同标示于产品上,此种使用方式值得借鉴。
其次,建议对联名活动中的证据,尤其是事后易灭失的证据,及时留存。
联名活动一般都有较强的时效性,有的只持续短短几个月。在联名活动涉及的商标被提起撤三而准备使用证据时,可能会遇到一种尴尬的情况,即联名活动已经结束,联名产品已经下架,找不到任何销售证据。除了联名协议,缺少其他证明联名活动真实存在、联名产品公开上市销售的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有的联名活动广告宣传力度较大,可能事隔几年后还能找到网络媒体对于联名活动的报道,辅助证明联名活动真实发生过、联名合作的协议得到了履行。有的联名活动则广告宣传较少,很难找到其他网络报道或者网络报道(包括自媒体宣传)已经被删除,这种情况如若发生在撤三阶段,可能尚有机会维持商标的注册,但是在对于证据要求较为严格的复审以及诉讼阶段,商标还是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所以,在联名活动准备和发生的时间点,建议联名品牌方及时保留联名活动中的商标使用证据,以应对商标被撤三的风险。联名双方签订的协议原件进行归档保存,联名产品建议及时拍照保存,联名产品的广告宣传报道及时保存,联名产品在电商平台的上架记录、消费者评价及时保存,电商店铺关于联名产品的销售数据要及时与合作方沟通进行妥善留存。证据保留时要能够显示商标、产品和日期。另外,对于产品照片、网络报道、电商平台等这些涉及联名产品的网络证据,建议用电子证据保全技术进行保全,以增加证据证明力,避免被撤三提起方质疑网络证据的真实性。
引用注释
[1] 商评字[2024]第 0000077070 号、 商评字[2024]第 0000078737 号和商评字[2022]第 0000021344 号撤销复审决定。
[2](2019)京行终 7191 号行政判决书。此案二审后,酒店品牌方提起了再审,目前公开渠道未检索到再审审判的结果。
其它本章节涵盖的精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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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授权方的权利布局】IP授权方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以确保充分的授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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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联名过程中产生的新IP的归属】被授权方能自行设计联名产品吗?由此产生的新的IP的权利人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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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的处置】合作期限结束后,可以继续销售尚未售出的联名产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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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之间的争议解决】IP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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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授权许可的违约与知识产权侵权竞合】哪些违约行为会构成与知识产权侵权的竞合?有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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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维权】IP授权方还有哪些维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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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合同约定】IP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之间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行政查处和刑事打击的难点是什么?如何克服?
本章作者
崔红 中国区总经理、中国区商标与品牌业务负责人
罗思国际 北京
邮箱:hcui@rouse.com
王姗 上海分所主任、争议解决业务联席负责人
路盛律师事务所 上海
邮箱:cwang@lushenglawyers.com
臧磊 高级商标代理人
罗思国际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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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芳 商标代理人
罗思国际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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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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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告:
《知识产权前沿热点实务问答手册》由威科先行、路盛律师事务所及其战略合作伙伴罗思国际共同精心撰写而成,并于2024年11月正式线上发布。手册由30余名资深知识产权专家编撰而成,精选108个知识产权问题,分为11大章节,汇聚10万字的详尽分析,聚焦于当前业界最为关注的前沿问题,全面覆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出资以及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关键领域,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提炼知识产权从业者关注的热点议题,为读者提供最新的法律解读、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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