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丨解读新《公司法》之知识产权出资法律要点
苏艳红
2025/02/13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实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得到了更为明确的规范,这为企业资本运作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指引。在这一背景下,知识产权出资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受到企业高度关注。为此,本文将聚焦于梳理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实务要点,帮助相关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法规。
就知识产权实缴出资、企业尽职调查及出资利用管理等关键内容,我们从与威科先行、路盛战略合作伙伴罗思国际联合编撰的《知识产权前沿热点实务问答手册》的“第四章:新《公司法》背景下知识产权出资法律实务”中精选了以下3个热门问答与您分享。
精选实务问答
Q1
【实缴出资】通过哪些方式完成知识产权实缴出资?
知识产权实缴出资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对于筹备中的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知识产权出资的具体事宜。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种类、数量、价值、出资比例、权利归属、使用方式等。对于已成立的公司,股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形成同意增资的决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出资人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三)根据已经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注册资本出资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对拟出资的知识产权进行权利变更。
(五)办理工商、税务等变更登记,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变更登记备案。
新《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基于前述法律规定,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满足办理财产权转移的法定要件。
另外,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判断出资人是否已经履行出资义务,应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与实际交付使用双重要素进行判断。将知识产权实际交付给公司尤为重要,将影响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的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出资人和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知识产权出资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双方也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出资进程。
Q2
【尽职调查】公司接受知识产权出资前需要重点关注哪些事项?
在接受知识产权出资前,公司应对知识产权的权属、有效性、稳定性、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或限制等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检查知识产权合法权利人、是否已经注册、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有效期是否足够长、是否存在独占实施许可等。只有确认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才能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是公司判断出资是否符合其利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在接受出资前,公司需要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参考类似知识产权的市场价格、许可费等,考虑知识产权的市场潜力、生命周期、技术水平以及市场需求,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等。
在知识产权出资过程中,合同或章程条款的合理性至关重要。各股东应在合同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使用范围、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保障相关方的利益。此外,合同及章程中还应包含知识产权出资的具体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细节,以便于各方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对于知识产权出资前的尽职调查,公司及其他股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查阅知识产权的注册登记证书、授权书、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以核实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也要关注知识产权的更新情况,如续费、变更、许可、质押等。如必要,也可向相关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申请官方查询报告、评价报告等。
(二)检查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
公司应了解知识产权是否存在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情况,以判断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此外,还要关注知识产权是否受到他人的侵权指控,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三)分析知识产权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
公司应评估知识产权的技术含量、技术成熟度、技术水平、品牌知名度、作品独创性等方面,以判断知识产权的实用性。同时,也要考察知识产权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竞争格局、发展趋势等因素,以预测知识产权的市场潜力。
(四)咨询专业人士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可以咨询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士,获取更全面、深入、准确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专业人士包括律师、专利代理人等,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视角和经验,帮助公司做出明智的决策。
Q3
【管理利用】如何确保知识产权出资的有效利用?
在合同或公司章程中明确界定知识产权的定义、专有权、使用范围、期限、地域限制及许可类型(独家、排他等),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清楚了解如何合法且高效地使用这些资产。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出资的权利范围和使用条件,有助于避免或降低未来法律纠纷的风险,确保各方权益的清晰界定。
在此基础上,再将知识产权与公司运营战略进行整合。要整合知识产权与公司运营战略,需要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审计,评估其价值、潜力以及与公司业务的相关性、对公司业务发挥的作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研发流程紧密结合,利用商标和品牌相关的知识产权增强市场识别度,利用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提升业务优势、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监测市场中可能的侵权行为,同时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公司可以制定知识产权制度,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知识产权登记、监控和跟踪系统,定期评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制定应对知识产权诉讼、失效、侵权等风险的预案,设立风险评估流程,识别可能的侵权行为和法律挑战,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与外部法律顾问的合作,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定期为员工举办知识产权创新及保护意识和合规性的培训。通过这些方式建立一个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框架,有效整合知识产权出资,促进创新,保护公司资产,提升竞争力。这不仅需要高层的支持,还需要跨部门的协作和持续的资源投入。
为鼓励创新和有效利用,可设立与知识产权成果挂钩的激励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与报酬。一般情况,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就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方式和数额等与发明人、设计人进行约定,该约定将优先使用,可以高于法定标准,也可以低于法定标准,若低于,须在合理的范围内。但,如果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奖励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4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5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著作权法》中虽然也有关于职务作品的奖励规定,但并未明确给出参考金额,而只是按照作品类型划分了权属,并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其它本章节涵盖的精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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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种类】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可以用于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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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限制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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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出资】知识产权出资是否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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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足】知识产权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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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后贬值】知识产权出资后价值贬损,出资人是否需要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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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偿债务】知识产权出资是否可以用于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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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资产处置】公司清算时的知识产权出资如何处置?
本章作者
苏艳红 数字法和商法业务负责人
路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
邮箱:ssu@lushenglawyers.com
林华秋 顾问
路盛律师事务所 上海
邮箱:ilin@lusheng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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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告:
《知识产权前沿热点实务问答手册》由威科先行、路盛律师事务所及其战略合作伙伴罗思国际共同精心撰写而成,并于2024年11月正式线上发布。手册由30余名资深知识产权专家编撰而成,精选108个知识产权问题,分为11大章节,汇聚10万字的详尽分析,聚焦于当前业界最为关注的前沿问题,全面覆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出资以及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关键领域,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提炼知识产权从业者关注的热点议题,为读者提供最新的法律解读、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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