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场监管发布2024年度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路盛

2025/07/16

案例聚焦

  • 天赐材料起诉前员工及多名相关方侵犯商业秘密,共索赔8.87亿元

行业动态

  • 上海市场监管发布《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2025)》

  •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风控法务指引》

  • 上海黄浦区出台全市首个老字号商业秘密保护指南

典型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 苏州市场监管发布2024年度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 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中级法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聚焦————

天赐材料起诉前员工及多名相关方侵犯商业秘密,共索赔8.87亿元

发文日期:2025-07-03

7月2日晚间,天赐材料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案被告为另一上市公司永太科技、九江天赐前员工等12名相关方。法院已于近日立案受理。

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其前员工李胜于2017年8月23日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公司签订了《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并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后于2021年5月20日离职。

天赐材料称,李胜在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与永太科技等相关方达成合作,将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的九江天赐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运用在了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后者是永太科技控股子公司。其他被告方则是项目具体负责人、产线设计公司及承接项目公司等。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胜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另一被告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此外,依法没收二人违法所得,并禁止李胜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案涉化工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随后,李胜、郑飞龙均提出上诉,该刑事案件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天赐材料要求,被告方面立即停止相关侵害行为,永太科技销毁其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利用其技术秘密建设的生产产线设备及生产工艺资料。12名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用11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此外,被告需就其侵权行为登报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https://www.ifnews.com/news.html?aid=740775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报

 

————行业动态————

上海市场监管发布《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2025)》

发文日期:2025-06-30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多方发布2025版《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聚焦网络游戏、人工智能等热门领域,囊括最核心数据的保护方案。

今年的《指导手册》,除了对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析之外,还聚焦了生物医药、网络游戏、人工智能等当前热门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把一些法院判例写进指导手册,提示企业将诸如角色素材、活动剧情等游戏内容作为“经营信息”纳入商业秘密范畴,合理妥善处置,谨防泄露风险,重点聚焦于企业的事前保护部分,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归纳总结,给企业提供了商业秘密保护最核心的数据保护解决思路。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风控法务指引》

发文日期:2025-06-06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风控法务指引》,力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范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行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https://scjg.hangzhou.gov.cn/art/2025/6/6/art_1693484_58927346.html

资料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黄浦区出台全市首个老字号商业秘密保护指南

发文日期:2025-07-06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市首个《老字号商业秘密保护和创新能力提升指南》,从制度建设、技术防护等维度为老字号企业提供标准化保护方案,以避免老字号的核心技艺、配方因人员流动等因素 “外流”。

黄浦区作为老字号资源高度集聚区和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拥有“中华老字号”品牌96个,“上海老字号”品牌25个。本《指南》立足法律根本,旨在从实务的视角,帮助老字号企业理解商业秘密基本概念、识别商业秘密应用场景、构筑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明晰维权救济路径以及厘清商业秘密保护与非遗传承的关系,努力为老字号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级、焕发新生提供“最优解”。

资料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发文日期:2025-06-20

2024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4188件,其中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43件。市场监管总局选取了8起2024年查办的商业秘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现节选其中2起: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锡市亚赛德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

无锡市亚赛德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赛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桑某曾在无锡某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权利人)任职,与权利人签订有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和电脑使用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认定,桑某在就职期间通过手机非法拍摄获取图纸。另发现亚赛德公司从权利人供应商处非法获取产品图纸,并且亚赛德公司自有网站部分内容亦完全抄袭权利人。上述内容均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裁判结果】

亚赛德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亚赛德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结合亚赛德公司已被法院判赔给权利人1000000元的情况和自由裁量意见,对亚赛德公司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案经历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固定的相关证据,为权利人在民事诉讼中争取相关权利提供了有力支撑,而法院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亦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了有力证据。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同效应,为推动建立健全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提供了实践范例。

 

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查处陈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

陈某某曾担任某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硬件工程师一职,在其离职交接工作期间通过权利人的办公电脑把为特定客户开发项目的已经实施保密措施的技术资料打包压缩并上传发送至其个人邮箱,再下载到其个人笔记本电脑。经权利人对当事人启动内部调查,陈某某承认其存在未经许可私自窃取上传属于权利人保密的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行为,并主动删除。

【裁判结果】

陈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陈某某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陈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商业秘密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和持续创新的重要资产,本案涉及的商业秘密是企业投入大量资源为特定客户定向开发的重要技术资产,该商业秘密如果被非法披露并加以利用,将会给权利人带来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本案的查办不仅向市场传递了侵权必被罚的强烈信号,鼓励企业持续投入研发、大胆创新,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提示企业自身是商业秘密的第一道防火线,注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5/art_a7ddd5c059ff4b3890dd4a91fbb2097d.html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苏州市场监管发布2024年度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文日期:2025-07-13

经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遴选出15个“2024年度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现节选其中1起: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主体侵犯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

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沃德公司”)三名隐名股东陆某峰、于某、韩某磊曾就职于某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入职时,与权利人签署相关行为守则或确认书,知悉权利人通过门禁、设定文件查看权限、图纸标密等方式保护弹簧卡箍的相关商业秘密。陆某峰、于某、韩某磊违反保密义务,合谋获取弹簧卡箍产品相关生产技术资料,并提供给无锡沃德公司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经鉴定,为与权利人具有实质性相同密点的弹簧卡箍产品。权利人直接损失达千万元。

【裁判结果】

无锡沃德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无锡沃德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无锡沃德公司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陆某峰、于某、韩某磊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司法机关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的办理有效打击了合谋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力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警示广大经营者,前员工窃取商业秘密并泄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三人承接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https://scjgj.suzhou.gov.cn/szqts/mtbd/202507/0de4d5e1aa8446cbb1321fa1b8db34ae.shtml

资料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中级法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发文日期:2025-06-21

杭州市召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护航科技创新新闻发布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8起典型案例,在此节选2起:

 

钱某某、高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钱某某、高某某均曾系杭州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某化工公司)的员工,其中钱某某曾任钛白粉产品线经理;高某某曾任钛白粉销售欧洲组组长,二人均掌握杭州某化工公司相应的钛白粉客户信息。2018年12月底,二人经预谋,由被告人高某某伪造公章,通过杭州某化工公司邮箱向多家国外钛白粉客户发送“直接向代工厂订购更优惠”等虚假信息及声明。同时,二人与杭州某化工公司原上游供货商某化工公司经营者达成合作协议,由二人为某化工公司提供外贸客户,销售利润五五分成。二人使用上述方法,将原属于杭州某化工公司的钛白粉出口贸易订单转移给某化工公司承接,造成杭州某化工公司贸易订单流失。经审计认定,2019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共造成杭州某化工公司销售利润损失人民币1370余万元,共计违法所得约452万元。经鉴定,杭州某化工公司主张的案涉客户信息在2023年7月9日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

【裁判结果】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立案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西湖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钱某某、高某某提起公诉。西湖区法院以侵害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钱某某、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分别处罚金250万元。

【典型意义】

(一)“办案、追赃、挽损”三位一体,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好追赃挽损工作对于社会关系修复和矛盾化解至关重要,司法机关在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过程中,时刻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始终。通过充分释法说理,调动行为人退赃积极性,促使行为人退赃退赔;运用诉前促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长效机制,帮助企业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切实增强企业司法获得感。

(二)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全息化解。司法机关不仅要依据事实、法律把案件办结,还要努力化解案件产生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的办理,将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有机结合,实现惩治犯罪与矛盾化解的双重效果,彰显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制度优势,是以公正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沈某某、周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展“某控制阀”项目的研发,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被告人沈某某系公司产品工程师,自2020年7月起参与该项目研发,并于2021年4月离职。同年5月,被告人沈某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入职某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并违反保密义务将“某控制阀”产品设计数模图纸等发给某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后某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的总公司作为专利申请人,使用上述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研发成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并于2021年12月7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022年2月10日,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现上述专利申请情况后以商业秘密被侵犯为由报案。经鉴定,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某控制阀”技术信息于2021年5月24日之前,系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经审计,2020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4日期间,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某控制阀”项目实际核实含税研发成本为人民币85余万元。

【裁判结果】

杭州市公安局立案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市检察院将案件交由钱塘区检察院审查办理。钱塘区检察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实害后果、赔偿情况等,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建议行政机关对周某某进行相应行政处罚;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沈某某提起公诉。钱塘区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典型意义】

(一)依法惩治犯罪,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客体之一。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离职员工侵犯原单位商业秘密案件过程中,针对权利人损失金额认定难题,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全面夯实证据基础,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实质性审查,有效破解难题,精准打击犯罪。判决明确涉案技术信息被申请专利的形式为公众所知悉,损失数额应根据涉案技术信息的商业价值确定,并将七次版本迭代、员工离职后至商业秘密被申请专利期间的全部人员投入和相关开支费用计入开发成本,准确认定权利人的损失数额,有力挽回权利企业损失,充分发挥刑罚震慑力,彰显司法裁判社会治理职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追赃挽损,有效化解矛盾。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基础上,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强化释法说理,促进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帮助权利人获得案涉专利的专利权及相应损失赔偿,有力挽回权利企业损失并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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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