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盛助力ENZAFruit “赛雷特” 苹果品种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再获胜诉
苏艳红
徐立平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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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方被判承担高额赔偿金,并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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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的一审原判,为中国处理同类侵权案件树立了强有力的司法先例
继此前在最高人民法院成功胜诉后,路盛携手其在华的战略合作伙伴罗思,再次为T&G 全球有限公司(“T&G”)旗下子公司英扎水果新西兰国际有限公司(“ENZAFruit”)赢得了最高院的终审支持。本案中,中国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生产、繁殖赛雷特(“Scilate”)品种/品牌名爱妃(“ENVY”)的繁殖材料,并销售相关侵权收获材料。本次案件是 T&G在山东地区,即中国苹果主要种植区和产地,针对赛雷特品种侵权行为发起维权行动以来,取得的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胜利。该判决亦维持了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作出的一审原判。
被告生产、繁殖赛雷特品种的繁殖材料,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相关侵权收获材料。此外,销售过程中,尽管侵权人采用了不一样的名称为其产品命名,但侵权人仍然刻意使用了与 T&G旗下知名商标 ENVY近似的品牌进行宣传推广,试图攀附商誉,谋取非法利益。
鉴于侵权行为的规模及主观恶意程度,法院判令被告向英扎公司支付高额赔偿,并要求其停止生产、繁殖赛雷特品种的繁殖材料,停止销售由此获得的收获材料,并销毁非法繁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合法来源”的抗辩并认定,侵权行为的判断应坚持整体性考量。对于既实施了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又销售了基于该繁殖材料所获得的收获材料的,应将被诉侵权行为作为整体进行考量与评价。另外,法院也强调苹果的果实与叶片的活体细胞的细胞核均含有DNA,可以用于检验,因此使用被诉侵权品种的收获材料作为送检样品,符合《苹果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分子标记法》。使用被诉侵权品种的收获材料作为检验对象,可以大大提高权利人收集证据的便利性,这无疑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自客户的评价————
Gareth Edgecombe, T&G Global 首席执行官: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中国在深入贯彻《种子法》的背景下,对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遏制非法生产及侵权行为所展现的坚定决心。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作出有利于T&G的裁决,为中国处理同类侵权案件树立了强有力的司法先例。本次法院的判决,连同近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将惠及植物育种者、种植者、消费者及整个林果产业,进一步增强了T&G持续在中国市场投资的信心,因为我们确信自身的知识产权将在华获得充分有效的保护。”
————路盛团队的办案体会————
苏艳红,本案负责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对本土及国际农业品牌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修订后《种子法》的实际执行效果,也向市场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中国立法与司法体系正在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裁决同时也对行业形成了强有力的警示,任何非法繁殖、采收或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都将依法严肃追责。此外, 近期成功在甘肃对大量非法侵权赛雷特品种的果树进行强制执行,予以砍除销毁,更是将有效判决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了各方权利人的利益,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徐立平,资深诉讼律师:
”当前植物新品种领域的侵权手段正日趋隐蔽化,收获材料已经成为权利人追溯侵权源头的重要线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以来,司法执法层面已经针对非法收获材料相关的侵权行为作出了诸多具有代表性的处罚决定与判决,明确将侵权责任从非法繁殖材料延伸至非法繁殖所得的收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