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盛成功助力SALOMON守护经典鞋款,其山型折线构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装潢,获判赔339万元

侯娟娟

2025/11/24

上诉人尉某、温某某、赵某某因与被上诉人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简介————

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主张其萨洛蒙品牌XT-QUEST系列运动鞋的装潢(包括山形折线、带状装饰与鞋带孔等特征)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尉某、温某某、赵某某通过淘宝店铺“Unclewen稳叔”销售与该装潢高度相似的鞋类产品,亚玛芬体育公司认为其行为构成混淆,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0万元。

一审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尉某、温某某、赵某某构成共同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连带赔偿亚玛芬体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总计约339.58万元。三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旨————

1.商品装潢保护范围的界定:

侵权人主张“山形折线”等元素属于功能性设计,应进入公有领域。法院则认为,案涉装潢为“图案类装潢”,并非为实现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状,且在消费者认知中已具备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故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2.专利权失效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厘清:

侵权人认为专利权失效后,不能再引用反法进行延伸保护,否则导致专利保护期限的规定形同虚设。法院明确阐明,在知识产权领域内,一种客体可能同时受多种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一种权利的终止并不当然导致其他权利同时失去效力。如果他人对某一商品的外观设计的使用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误认,这种在后使用行为就会不正当地利用该外观设计在先使用人的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后,该设计并不当然进入公有领域,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条件时,可以受到该法保护

3.侵权获利的计算方式:

在侵权人拒不提供财务资料的情况下,如何合理推定其侵权获利成为难点。法院基于从淘宝平台调取的交易记录,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最低为41.4%)作为计算依据,并指出侵权人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且客观上节省了研发与推广成本,故采用毛利率而非净利率具有合理性。

4.共同侵权的认定:

法院从商标使用、店铺宣传、生产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认定尉某、温某某、赵某某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与行为协作,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评析————

  • 明确装潢保护与专利权利的边界:

判决强调,即使外观设计专利失效,只要该装潢在市场中已形成识别性并具备影响力,仍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 强化对恶意侵权的惩戒导向:

法院在计算赔偿时,综合考虑侵权人主观恶意、举证妨碍行为及企图注销主体以逃避责任等情节,支持以毛利率计算获利,体现了对恶意、规模化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倾向。

  • 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本案对类似“搭便车”混淆行为的认定、侵权获利的推定方式及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思路,有助于统一司法实践中对商品装潢保护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阅读本案判决书

竞争 | 四川高院:判赔339万元!SALOMON经典鞋款的山型折线构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装潢

 

————代理律师————

侯娟娟

广州诉讼团队负责人 路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ahou@lushenglawyers.com

 

黄倩 

律师 路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chuang@lushenglaw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