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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盛案例|Calendar icon2025年04月23日阅读时间:2分钟

路盛代理案件入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件”

甘澄宇
甘澄宇

律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件”。路盛律师事务所携手战略合作伙伴罗思国际代理某国际知名游戏公司处理的“用于电子设备的控制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荣誉入选。

案情简介

请求人是一家国际知名游戏公司,是名称为“用于电子设备的控制器”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2023年2月,路盛律师事务协助权利人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13宗涉及多个被请求人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处理请求,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案件进展。本案是系列案之一。被请求人先后提出现有设计抗辩、涉案产品设计空间小、涉案专利不稳定、被控侵权产品不是由其生产等抗辩理由。

办案单位经审理认为,产品外观尺寸与设计空间是两个不同概念,游戏手柄外观尺寸虽小,但是不代表设计空间也小,侵权比对应当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以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同或近似作为判断依据。针对被请求人提出被控侵权产品不是其生产的抗辩理由,经过补充勘验和举证,列举了关联证据,借鉴“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被控侵权产品由被请求人生产。2023年6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裁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侵犯请求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

典型意义

一、合理确定侵权判定原则。当被控侵权产品为小件物品时,被请求人通常会以设计空间小、局部存在细微差异作为抗辩理由,本案明确外观尺寸和设计空间是两个不同概念,从而合理确定侵权判定原则。

二、将在民事纠纷中普遍适用的“高度盖然性”原则应用到了确认销售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关联当中。

三、体现知识产权“同保护”原则。本案请求人是电子游戏行业的国际知名企业,13宗系列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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