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商标协会发布了“2025年度行政诉讼案例”。路盛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英特尔公司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荣誉入选。
案情简介
2021年,英特尔公司更新了其经典的“灯,等灯等灯”声音符号,并将该新版本声音符号申请注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声音商标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缺乏显著性”之情形予以驳回。随后,英特尔公司委托路盛律师事务所全面负责本案的诉讼策略制定及代理工作,针对驳回复审决定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路盛律师系统梳理并构建了完整的声音商标显著性证据链条,向法庭提交了大量的证据,用以佐证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该声音符号已与其建立了对应关系,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全面采纳我所代理意见,认定该声音商标不构成缺显情形,不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判决撤销被诉驳回复审决定。
典型意义
一、填补司法空白,树立声音商标显著性判断标杆
自2014年《商标法》首次将声音商标纳入保护范围以来,已注册声音商标仅40余件,可谓数量极少。除本案外,此前通过司法审查推翻驳回复审决定而最终获准注册的声音商标案例,仅有腾讯QQ提示音一案,司法参考判例极少。此次英特尔的声音商标通过司法审查终获注册,是对目前关于声音商标核准注册标准的一次有价值的探索。
二、突破证明难点,构建声音商标获得显著性证据体系
声音商标区别于传统可视化商标,无法直接贴附在产品或其交易文书上形成对应关系,通常需要特定的播放载体独立播放,与产品是相分离的。考虑到此因素,路盛律师着重从声音商标与产品提供者的对应性入手,构建声音、文字商标、产品三位一体的关联性证据链条,辅以广告宣传证据及消费者认知证明,形成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证据体系。最终成功证明该声音商标经过长期的宣传和使用,已经与原告产生了唯一对应关系。本案为声音商标获得显著性的举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三、立足行业前沿,开拓声音商标法律服务新领域
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声音商标作为动态传播的标识符号,相较于传统的文字、图形商标,与发达的网络技术匹配度更高,契合网络传播量大、速度快的特点,甚至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地域和语言的限制,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播。未来营销载体的多样化使得声音商标在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方面,将得到更多关注和应用。本案的成功经验,为声音商标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应用和价值释放打开了更大空间。








